为全面做好我县争创省首届文明县城工作,县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立即召开会议,结合城区实际,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,明确目标任务,要求在城区广泛开展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,使城区“五好文明家庭”达到总户数的50%。主要开展以下几项活动:
一是按照和谐社会的要求,广泛开展“和谐家庭”创建活动。
二是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,深入开展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。
三是按照绿色环保建设的要求,广泛开展“节约型家庭”、“文明生态院”和“巾帼生态家园”等群众性创建活动。
四是按照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,广泛开展“学习型家庭”创建活动。
五是按照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,广泛开展“家庭助廉”教育活动。
日前,国税局、公安局、教育局、工商局、广电局等县直单位及城关镇积极行动,广泛宣传,将以上各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