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27日 星期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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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舒城县“优秀春蕾女童”的通知

【字体: 】【2008-1-2】 【作者/来源 舒城妇联】【关 闭
各乡镇妇联、县直机关妇委会:
      “春蕾计划”是全国妇联倡导,由各级妇联组织实施,动员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广泛参与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。实施“春蕾计划”旨在广纳社会资金,帮助贫困家庭即将失学、辍学的女童完成学业,成为祖国建设的有用人才。我县自1994年起实施春蕾计划,1997年开始采取1+1结对资助,县几个班子领导带头结对资助,至今已资助春蕾女童一千多名,总资助额近60万元。
多年来,我县广大春蕾女童在“春蕾计划”的关怀下,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,她们克服家庭的种种困难,自立自强,努力学习,在德智体美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部分女童已走上了不同的工作岗位。为树立春蕾女童先进典型,促进更多的贫困女童自强自立,县妇联决定评选表彰10名“优秀春蕾女童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  一、评选范围1994年以来曾受过“春蕾计划”资助的贫困女童。
      二、评选条件:热爱祖国、热爱家乡,思想品德好;善于钻研、努力上进,学习成绩好;勇于挑战、不怕困难,自强自立好;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文明礼貌好;关心集体、乐于助人,保护环境好。
      三、评选要求:各乡镇各单位在调查走访的基础上,推选一名表现突出的优秀春蕾女童先进典型,填写登记表,并整理一份15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,于2008年元月28日前报县妇联儿童部。县妇联将根据各地上报材料,评选表彰10名“舒城县优秀春蕾女童”。
 
2007年1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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