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,我县“巾帼建功”活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,以提高妇女素质,促进行业文明建设,推动妇女创业和再就业为重点,不断深化“巾帼建功”、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活动,广大女职工以积极进取的精神投身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,涌现出一批“巾帼文明岗”先进集体和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。
为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县“巾帼建功”活动领导小组决定:授予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股等7个岗位为县“巾帼文明岗”称号;授予翟迎武等19名同志为县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称号,同时授予舒城县“三八红旗手”荣誉称号。
县“巾帼文明岗”先进集体
县广电局广播节目部
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股
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
县新华书店城关门市部
县人民医院脑外科护理部
舒城二中妇委会
舒师附小
县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
翟迎武 县法院
王玉凤 舒城二中
陶 平 舒城一中
陶兰兰 县商务局
黄昭菊 县地方税务局
钱玉之 舒城县国家税务局
叶 卉 舒城县环境保护局
王双胜 县房地产管理局
钱 翠 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
吴美荣 县广播电视局
李德泳 县公安局城关分局
潘 霞 县文化局
胡雅娟 县财政局
李 恒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张兴桂 新贵大酒店
顾 晖 县公路局
魏祥艾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
包奇志 县妇幼保健所
汤晓梅 县国土资源局
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,再接再励,爱岗敬业,开拓创新,推动全县“巾帼建功”活动再上新台阶。
舒城县妇女“巾帼建功”活动
领导小组
2008年4月30日
主题词:巾帼文明岗及巾帼建功 表彰决定
报:市“巾帼建功”活动领导小组,县委,县人大,县政府,县政协,县纪委,县委组织部。
送:各乡镇、县直各单位。
“巾帼建功”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4月30日印发
(共印120份)